警惕!这种“快钱”赚不得!涟源公安刑拘7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Xsens动作捕捉 2023-05-11 3468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卡或者银行卡,再卖给他人使用,只需到营业厅和银行跑跑腿,便可轻松挣钱,但是,这么“好挣”的钱真的不能挣。近日,下面这7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涟源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一

警惕!这种“快钱”赚不得!涟源公安刑拘7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第1张

7月9日上午,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将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宏传唤到案。

下面是民警与李某宏的对话:

问:你是否知道银行卡要实名认证,并且要本人使用,不可以出借或者外售给他人使用?

答:知道。

问:你既然知道这些事情,为什么还要将卡给他人使用?

答:使他们给了我报酬,我想着对自己也没什么影响,就想挣了这个钱。

经查,今年3月以来,李某宏在明知对方涉嫌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为对方提供帮助,通过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对方转账获得提成。

案例二

2021年7月,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石某灿、黄某可能涉嫌“帮信罪”,依法将黄某、石某灿传唤至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经核查,在杨某的帮助下,石某灿、黄某分别在在广东省佛山市办理了移动电话卡、银行卡,并在杨某的介绍下,将办理银行卡卖给了杨某的姐夫彭某,两人从中获利。

经查,彭某因诈骗罪已被厦门公安刑拘上网追逃并抓获,石某灿、黄某所出售给彭某的银行卡被用来转移涉诈资金。

案例三

警惕!这种“快钱”赚不得!涟源公安刑拘7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第2张

7月8日,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通过工作发现李某涉嫌贩卖手机卡帮助他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遂依法将李某传唤到案。

经查,李某通过戴某结识了梁某,三人自今年6月起,多次在涟源市杨市镇营业厅办理电话卡,后由梁某将办理的卡出售给他人,三人从中获利,其中李某名下电话卡涉诈资金已达30万余元。

案例四

警惕!这种“快钱”赚不得!涟源公安刑拘7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第3张

7月21日,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经过工作,发现彭某涉嫌“帮信罪”,遂依法将彭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查,彭某在办卡过程中签订了办理银行账户(银行卡)法律责任告知书,该告知书明确载:开办银行账户(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会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办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等犯罪,彭某阅读后签字予以认可,但为获得“报酬”,彭某将该银行卡转借给一梁姓男子,从而使该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经查询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该卡号涉嫌电信诈骗,涉案金额24万余元。

警方提示:对方不用自己的卡,而买别人的卡,极有可能从事非法行为,当前,“断卡”行动将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勿因想捞“快钱”,将自己捕进“法网”。

转自:涟源公安

来源: 娄底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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